2008年5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店主压低价格收赃随同小偷落网
晨翔

  因用5000余元买来价值1.8万多元的黄金首饰,日前,吴向前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而被起诉至泰顺法院。
  2月10日,小青年阿明来到吴向前经营的金银加工店里,要卖掉黄金的项链和手链各一条、耳钉两颗、戒指一枚。吴向前对这些东西的来路心知肚明,就快速称了一下,故意把重量为61克的黄金首饰说成只有30多克,仅花了4000多元就将其收入囊中。过了一个小时,阿明领着阿亮又来了。阿亮拿出两枚镶玉的黄金戒指,吴向前老方一帖,以1300元的低价予以收购。
  吴向前收购的黄金首饰均为这两个小青年盗窃来的赃物,两个小青年被抓后,吴向前也落了网。经鉴定,这些黄金首饰实际价值为18115元。